法澳联合声明插手台海问题 专家:会进一步加剧地区形势复杂性******
【环球时报驻法国、澳大利亚特派、特约记者 于超凡 达乔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赵霜 张晗】澳大利亚与法国“2+2”部长级会谈1月31日发表联合声明,表示两国将共同为乌克兰提供数千发155毫米口径炮弹。同时,联合声明提到法澳在印太地区的合作,并将台海问题列入其中。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法澳联合声明中涉中国表述的增加,是对美国盟友身份的再次宣示。在美国因素和乌克兰危机的影响下,法澳两国试图作为“印太地区的重要国家”在安全领域发挥影响,应该以促进区域合作、维护地区稳定为目标,硬扯上台海局势对两国及地区而言都是有害无益。
据路透社1月31日报道,正在法国访问的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马尔斯和外交部长黄英贤与法国国防部长勒科尔尼及外交部长科隆纳举行了“2+2”部长级会谈。除了重点探讨的法澳联合生产“数千发”155毫米炮弹,印太地区防务合作也是主要议题之一。澳大利亚国防部长马尔斯表示,“(法澳)双边关系正在升温”,期待两国国防军事伙伴关系更加深入,在印太地区进行更多的联合演习和军事合作。法国近年来一直谋求通过与地区国家合作来加强其在印太地区的军事存在。
澳大利亚《时代报》报道称,马尔斯提出法国是澳大利亚在太平洋地区最近的邻国之一,法国海外领地法属新喀里多尼亚和澳大利亚诺福克岛之间的距离不到700公里。他说:“法国是印太地区的自由民主国家,它拥有一个由全球规则秩序管理的全球愿景。”“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我们最亲密的邻国,法国确实处于澳大利亚与世界上任何国家之间关系的最顶端。”
不过,澳媒称,两国在国防合作上仍存在分歧。法国仍寄希望在澳大利亚从英美获得核潜艇前能够向澳出口常规动力潜艇。对此,马尔斯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在会后发布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在对乌军援、生态转型、军事合作等方面达成一致。除此之外,声明大篇幅谈到法澳在印太地区的合作,包括供应链安全、海上安全、气候变化等领域,以及重申支持东盟的中心地位和东盟主导的区域架构。此外,声明还在“印太地区”部分罕见地谈及台海问题,强调台海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呼吁在不使用武力或胁迫的情况下,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两岸问题;重申共同反对单方面改变现状;承诺共同努力支持台湾有意义地参与“国家资格不是先决条件”的国际组织的工作;重申继续深化与台湾在经济、科学、贸易、技术和文化领域的关系。
此外,声明还写道:“部长们认识到,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粮食安全和减免最脆弱国家的债务等共同关心的全球问题上,与中国继续合作至关重要。”
华东师范大学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主任陈弘1月31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澳联合声明此次对中国相关问题的表述与以往相比有所增加,增加的内容与美西方营造的舆论相同,相当于按照美国的剧本宣示自己的立场。然而,澳大利亚虽然有它的利益关切或战略考虑,但不能有损于中国的核心利益。
陈弘说,美国在推出“印太战略”后,一直希望将欧洲的力量引入印太地区,作为该地区重要国家的澳大利亚起到了跳板作用。他举例说,马尔斯接下来要去美国,黄英贤也有其他欧洲行程,在这期间,除了乌克兰问题,另一重点就是将欧洲一些力量引入印太地区。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所所长崔洪建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从双边的角度来讲,法国和澳大利亚希望通过此次“2+2”部长级会谈进一步缓和受“奥库斯”影响的双边关系;从法国方面来说,则期望通过加强和澳大利亚的关系来推进它的“印太战略”。在该背景下,法澳联合声明谈到台湾问题,是要表示对台海局势的关注。在这一点上,法国和澳大利亚都受到美国、乌克兰危机的影响,两国认为,作为印太地区的重要国家,他们需要保持对该地区安全的影响力。
不过,崔洪建强调,法国以及一些推出了“印太战略”的国家要搞协调但不能拿所谓“台海紧张局势”当借口。在涉台问题上不负责任的表态不仅会给这些国家的对华关系造成干扰,还会进一步加剧地区形势的复杂性。(环球时报)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